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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总结

浏览: 日期:2019-01-17 15:00:05

财税[2018]3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1、小规模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转登记期间: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自2018年5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1】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若为已超过500万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不能转为小规模。
说明1: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举例:18年1月1日成立,18年6月10日申请转为小规模,假如1到5月销售额为100万,直接换算成平均一个月20万,12个月就是240万,不足500万,故可以转为小规模。
说明2:只要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论自行登记还是强制登记,均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意2】只有18年5月1日之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若5月1日之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3、转登记后纳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季申报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自下月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例】7月份转登记,则7月按一般纳税人纳税,从8月改为简易计税,按季度缴纳,8-9月份实现的税控,在10月申报期申报纳税。
4、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转登记时有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5、转登记后如何调整转登记前的业务:纳税人转登记后,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有可能因为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需要进行调整。若发生上述业务,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原一般纳税人税率),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并可以使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进行抵扣。
说明:转登记后,若税务稽查需要补缴增值税的,也可使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进行抵扣。
【实务操作】调整数据时,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举例1】6月10日为转登记日,当期进项50万,销项150万,当期应纳税额为100万。然后7-9月份,因为各种原因,6月卖的货退货100万(增值税100*16%=16万),这时候,就要追到6月调整,6月销项就变成了150-16=134万元,进项还是50万,6月应交税=134-50=84万,但因为6月实际交了100万,等于是多交了16万,这16万从7-9月应纳税额中抵减,比如7-9月正常销售是200万,交税是6万,这时候,就直接用前面的16万抵减这个6万。余下的10万再往后推,抵减以后要交的增值税。
  同样的,假如6月10日为转登记日,当期进项150万,销项50万,当期应纳税额为0万。然后7-9月份,因为各种原因,6月卖的货退货100万(增值税100*16%=16万),这时候销项=50-16=34万,进项=150万,应纳税额还是零,没有多缴,不需要冲减7-9月应纳税额。
【举例2】6月10日为转登记日,当期进项50万,销项150万,当期应纳税额为100万。然后7-9月份,以前6月购货有50万没有取得发票,然后7-9月取得了专票,对应进项50*16%=8万转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同时,7-9月份因为各种原因,6月购进的货退货给上家卖家企业100万(增值税100*16%=16万),这时候,就要追到6月调整,6月进项就变成了50-16=34万元,销项还是150万,6月应交税=150-34=116万,但因为6月实际交了100万,等于是少交了16万,这16万就要先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8万里抵减),抵减完,还余下8万,就要在退货的当期(7-9月)一并申报补缴这8万的税。
6、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票:(1)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2)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已申报纳税但未开票)的,一律按照原来使用的税率(17%、11%)或者征收率开票。
【补充说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说明】转登记前按17%开票,转登记后按17%开红票,再按17%开蓝票。
7、转登记纳税人若以后年度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500万),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